国家没有具体规定临期产品必须在多久内发货,但有相关的规定要求对临期食品进行醒目提示和分类管理。
临期产品的处理主要遵循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原则。以下是一些相关规定:
- 醒目提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食品经营者对即将过期的食品应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 分类管理: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进行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
- 禁止销售时间:商品临期不能售卖的时间根据保质期和商品种类不同而有所不同。例如,保质期大于300天的商品,剩余保质期时长小于保质期十分之一时长时,禁止销售;婴幼儿食品的剩余保质期要求更为严格。
综上所述,虽然没有具体的发货时间规定,但商家在销售临期产品时需要遵守上述规定,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食品安全。